☠頭顱爲何又被稱作“首級”?它和軍隊的獎勵制度有關嗎?
“首級”中的“首”是象形字,本義就是頭,
這在金文字形的“首”字上體現得很明顯:
最上面是頭發和頭皮,表示頭蓋;下面是眼睛,代表面部。
可爲什麽人頭又被稱作首級呢這與古代的軍級制度有關。
古代將士征戰沙場,無非是爲了建功立業、封侯拜將。
而戰場上能夠表明戰績的方式之一,
就是割取敵人身體的某一部位,以便於戰後清點記功。
先秦時期,曾以割敵人左耳計數報功。
這在先秦典籍中有很多例子。
如《左傳•宣公二年》中記載的一場戰事:
“俘二百五十人,馘百人。”一次就割掉了一百來人的耳朵。
到了戰國時代的秦國,商鞅確立了一套新的軍級制度,
以取敵人頭顱的數目作爲評定爵位的基礎。
新制度規定:每斬獲一個敵人頭顱,士兵就可以獲得爵位一級、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。
斬殺的首級越多,獲得的爵位也就越高,最高可至二十級。
因爲一“首”對應一“級”,因此久而久之,人們就將頭顱稱爲首級了。
秦國的軍功授爵制度對普通士兵很有吸引力。
依照當時的規定,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獲得兩個敵人首級,
那麽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成爲自由人,他做奴隸的妻子也可以轉爲平民。
而且,如果父親戰死沙場,他的功勞可以由兒子繼承。
這無異於一人拼命,全家受益,因此大大提高了秦軍的士氣。
但這種規定也有弊端,在戰場上爲了首級而自相殘殺的例子也有不少。
據出土文獻記載,在秦軍攻打邢丘時,士兵甲斬獲了敵人的一個首級。
士兵乙看到後圖謀不軌,企圖殺死甲將首級據爲已有,
卻被士兵丙發現,將乙捉拿歸案。
到了後世,這種情況更是多見,有些士兵爲求封賞,甚至濫殺無辜百姓,而謊報戰功。
到北宋時,名將狄青所轄的將士數百人,爲求封賞竟互相殘殺,差一點釀成大禍。
狄青處理此事之後,上書皇帝陳述了首級制度的種種弊端,並建議予以廢除。
自此之後,首級制度就銷聲匿跡了,但首級這個詞卻保留到了今天。
文章取自 360doc個人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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